2.11:批准购买酒类

范围:教职员工

发布:4/1/00

  1. 政策:酒精, 负责财务和运营的副总裁或总裁认为提供酒精饮料是适当和可取的, 不得用资金购买(e.g. (001和256)存放在国库. 没有明文禁止的地方, 某些捐赠基金, 指定的基金, 为此目的,可以使用辅助资金或限制资金. 财务和业务副总裁应负责在允许支出之前确定用于此类目的的资金的适当来源和使用.
  2. 过程:

2.打算通过申请单购买酒类的人员应在处理申请单之前提交一份完整的“用大学资金购买酒类申请单”表格。采购部将把包裹转发给负责财务和运营的副校长批准. 如果在费用发生之前未获得批准, 支出成为个人购买的个人义务, 大学没有义务赔偿该员工.

2.员工在旅行和娱乐活动中购买的酒精饮料如需报销,应在支出之前填写并获得“用大学资金购买酒精饮料申请表”的批准. 如果在费用发生之前未获得批准, 支出成为个人购买的个人义务, 大学没有义务赔偿该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