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关系委员会

负责:各学院设立师生关系委员会,作为学术成绩申诉的听证机构, 包括学术欺诈申诉. 成员 & 主席是根据各学院规定的程序选出的. 院长召集会议并交付费用. 委员会提交给院长或教务长的建议,以提出大学级别的上诉.

系主任没有资格以教员的身份任职. 联系院长申请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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